製造芭比娃娃的美泰兒公司,控告MGA生產的布列絲娃娃侵權,被判敗訴,圖為各款布列絲娃娃。
(美聯社)

 

生產芭比娃娃的美泰兒(Mattel)公司控告MGA公司製造的布列絲(Brats)娃娃侵權。美國聯邦陪審團21日認定美泰兒敗訴,須支付MGA公司8800萬美元(約台幣25.4億元)的侵占營業秘密損害賠償金,再加上懲罰性賠償,MGA可說是小蝦米勝大鯨魚。

MGA執行長賴瑞安表示:「希望美泰兒能學到教訓,霸凌試圖打進市場的小企業是不對的。」到庭聽判的美泰兒執行長艾克特透過新聞稿對判決表示失望,但仍將捍衛智財權:「製造販賣全球最好的玩具始終是美泰兒的首要之務。」

布列絲娃娃,擁有大眼翹唇,頭部比例較大,且有各色人種,和金髮碧眼、鼻梁高挺的芭比娃娃外型頗有差異。

 

 

大眼翹唇 外型有差異

MGA在2001年6月推出布列絲娃娃,擁有大眼翹唇,頭部比例較大,且有各色人種,和金髮碧眼、鼻梁高挺的芭比娃娃外型頗有差異。

布列絲娃娃上市後大受歡迎,成為芭比的頭號勁敵,不但年營收超過10億美元,也吃掉芭比娃娃的市占率。美泰兒6年多前提告。宣稱布列絲的設計者布萊恩曾設 計芭比娃娃,1999年第二次和美泰兒合作時心生布列絲的構想。其次,布萊恩將其構想帶到MGA,違反他和美泰兒的雇用條件。

美泰兒認為MGA竊取其商業機密,剽竊芭比娃娃的設計創意,並主張擁有布列絲的著作權。2008年官司首次宣判,美泰兒勝訴,MGA被判支付美泰兒一億美元損害賠償,必須將布列絲讓給美泰兒,且不得再製造或出售該款娃娃。

MGA提出上訴,上訴法院法官曾表示「製造神情嬌甜,身穿時髦衣服的娃娃,不是美泰兒的專利。」全案重審3個月,陪審團商議2周後,推翻原判決。

MGA的辯護律師凱勒說:「如果美泰兒勝訴,MGA將就此消失,就順了美泰兒的意。」

 

鉅額官司 雙方傷元氣

陪審團除了認定MGA沒有竊取美泰兒的商業機密,更反過來認定美泰兒才是為了官司,惡意竊取MGA商業機密的一方,包括派人使用偽造的識別證進入MGA,未經授權拍攝產品。

除了已裁定的賠償,如果主審法官認為應該加上懲罰性賠償,美泰兒可能要付更多錢。為了打這起官司,美泰兒已砸下約四億美元,如今敗訴,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
MGA也支出1.7億美元的訴訟費,布列絲娃娃的營業額因為官司從5年前全盛期的8億美元,跌到目前的5000萬美元不到。即使打贏官司,元氣已大傷。

【2011/04/23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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